各位投资者朋友、各位股民朋友,年4月11日,金字火腿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称,公司于4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000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索赔条件
结合上述基本事实,我们初步认为:在年4月11日前买入金字火腿,并且在年4月1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考虑发起索赔。(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索赔方案
1、我们可根据律师收费标准采取固定收费方式;
2、或根据您的要求,我们也可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即您在前期无需支付律师费,律师费将在投资者所获得的赔偿额中按比例提取,如股民未获得任何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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