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完善有利于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制度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保、养老金、信托、保险和理财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于权益类资产,增加资本市场投资,特别是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同时,通知明确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和隐形门槛。
通知通过三个部分共计十二个方面,来进一步推出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举措,稳定企业预期和投资者预期。
接下来给大家梳理一下通知重点内容。
重点内容梳理一视同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和隐形门槛,支持民营企业依法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
免年费:免除上市公司年上市初费和年费、网络投票服务费等费用。
鼓励股票投资:鼓励和支持社保、养老金、信托、保险和理财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于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
鼓励回购: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回购。依法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实施股份回购。
鼓励增持:鼓励大股东、董监高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积极通过增持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
现金分红: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比重。对于触及平仓线或发生违约的股票质押融资,督促金融机构与上市公司股东积极沟通、协商。
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万里挑一”的群体——目前我国企业总数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近家。
作为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近年来国家层面作出的重要部署。特别是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之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已经成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
今年3月16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强调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自身职责,积极出台对市场有利的政策,慎重出台收缩性政策。当日下午,证监会即表示,将在国务院金融委统一指挥协调下,发挥市场内生稳定机制作用,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鼓励上市公司加大增持回购力度,引导基金公司自购份额。完善有利于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制度机制,加大对公募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培育,鼓励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以下为《通知》全文:
证监会?国资委?全国工商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
健康发展的通知
证监发〔〕36号
近年来,上市公司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提升发展质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在当前复杂形势下,上市公司经营发展也面临新的考验。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稳定企业预期
1、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和隐形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依法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上市公司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
2、坚持“房住不炒”,依法依规支持上市房企积极向新发展模式转型,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