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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运作模式

近日有朋友咨询笔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笔者在此进行简单梳理,以期温故知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主要投向未上市公司股权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可转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债。

现行制度下,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只能采取非公开的方式募集,也就是其销售和赎回均由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进行协商确定(向特定对象募集)。

简单来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分为四个阶段,即募集阶段、投资阶段、投后管理阶段及退出阶段。

1.募集阶段

基金管理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主体。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募集机构代为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行为应当是非公开的。

一般情况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可以选择公司型、有限合伙型或契约(信托)型。

对于公司型和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其设立一般在工商部门完成相关核准、登记手续后领取营业执照即可。

对于契约(信托)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由于该基金并非企业主体,故无需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手续,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协议设立即可。

不同基金形式有不同特点,这个以后有机会可以继续讨论。

2.投资阶段

依托于基金管理人专业的投资水平及风险管控能力,募集来的资金将会被投向标的企业。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项目开发、初审、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签署投资协议及交割等。

投资协议的签署是投资阶段的重要环节。

实践中,投资协议常常包括但不限于估值条款和估值调整条款、优先认购权条款、第一拒绝权条款和随售权条款、反摊薄条款、保护性条款和董事会席位条款等。

笔者曾在《股权投资协议中主要条款介绍》文章中介绍过上述条款的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看。

3.投后管理阶段

基金管理人在投后管理阶段会投入较多资源,以帮助标的企业更好地发展。

一般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会为标的企业提供各种商业资源及管理支持,且管理人会通过参加标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等形式,对标的企业进行有效监控。

对标的企业的监控指标通常包括经营指标(如收入、净利润、市场占有率、收入增长率等)、管理指标(如经营风险、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问题等)及财务指标(如关键比率分析、资产负债表重大改变等)。

4.退出阶段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项目退出是整个投资的关键环节,对于基金及投资者来说,实现成功退出是进行股权投资的终极目标。

正常情况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通过标的企业上市、挂牌、协议转让、清算等形式退出投资,然后根据约定将退出收益(如有)分配给投资者。

笔者曾在《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单个项目收益分配方式举例》文章中对分配方式做过介绍,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看。

其他事项

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的过程中,还应当知晓以下事项: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期限较长(一般需3-7年),且流动性较差。在基金清算之前,基金份额的退出有一定难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不接受投资者非货币资金出资,投资者可根据协议约定一次或多次完成实缴的出资义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依据基金投资目的及投资者风险偏好来确定基金投资策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主要在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之间进行,其中,基金利润=基金收入(红利、退出后股权转让所得)-基金税费-投资者本金。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管理行为可获得相当于基金利润一定比例的业绩报酬。

以上浅述,欢迎朋友们交流、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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