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平顶山云禅湖“水中怪鱼”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云禅湖湖水排干就为了捕捞“怪鱼”。最终“怪鱼”于本月26日晚被抓住,确认系外来物种鳄雀鳝。
鳄雀鳝是外来物种,被称为“顶级淡水鱼杀手”。它不仅吃水域中的鱼,还可能在食物短缺时袭击人类。事实上,最近不仅在河南汝州发现了鳄雀鳝,在北京、长沙、昆明、青岛等地也有发现。
今年7月,北京百旺茉莉苑小区居民在遛弯时,在小区水系看到一条半米多长的“鳄鱼”。后来在小区业主的努力下,终于将水中的鳄雀鳝捕获。
8月11日左右在云南昆明市一小区景观池里小区居民发现了“怪鱼”。8月26日,小区物业通过抽水泵抽干观景池里的水,将这条“怪鱼”成功捕获,确认是鳄雀鳝。
8月18日,靖江市某小区景观池发现的鳄雀鳝咬伤了一名男孩。
8月25日,广西桂平市农业农村局在西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有力配合和协助下,在西山景区荷花池内成功捕获2条鳄雀鳝(均长约1m,重约7.5kg)以及巴西龟20余只、罗非鱼约70kg。
8月26日当天,湖南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电话,有市民在岳麓区抓到一条“怪鱼”,长长的嘴巴有点像鳄鱼。经鉴定确系为鳄雀鳝。
8月27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一小区内,人工湖中两条“怪鱼”被抓上岸,其中一条长约一米,重13kg。据悉,这条“怪鱼”是一条鳄雀鳝。湖中仍有未捕获的鳄雀鳝,捕鱼仍在进行中。
8月26日、27日,西宁市人民公园东湖一条鳄雀鳝被捕获,东湖水域暂时恢复平静,但让鱼塘老板担心的是,可能还有鳄雀鳝在水中活动。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外来入侵水生生物防控重点实验室主任牟希东介绍,对于养鳄雀鳝的人来说,如果不想养了,可以联系水族馆让他们用来展示,也可以联系科研院校用于科学研究,或者联系相关的专业部门来处理,“有很多方式,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采取不同的方案,但切忌随意放生。”
我国遭受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极为严重
我国是世界上遭受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已发现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其中,71种对自然生态系统已造成或具有潜在威胁。据专家介绍,这些入侵物种的来源渠道主要有:第一种是自然入侵、自然迁移;第二种是人为引进,也分为有意引进和无意间引进。出于观赏、饲料等目的的引进也是有意引进;虽是人为的,但其主观上并无引进意图,而是随着进出口贸易海轮或入境旅客无意间被引入的称为无意引进。此外,入境旅客带的水果、肉类、甚至鞋底,也会成为外来物种入侵的途径。
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年3月1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三条,在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增加了“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由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于年5月31日发布,也自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对外来入侵物种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方面作出规定,从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章38条也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不盲目购买、放生,守好“生物安全防线”,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