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尼机电()股票索赔提示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康尼机电()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许峰律师团队取得联系。
年1月27日,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康尼机电()投资者索赔案已在南京中院首次开庭审理。许峰律师团队正在对康尼机电投资者索赔案持续提交立案。
年7月31日,康尼机电()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康尼机电作出处罚。
证监会查明,年3月24日,康尼机电披露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康尼机电拟向廖某茂等购买其持有的龙昕科技%股权。但经证监会查明,年至年,龙昕科技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康尼机电年披露的上述《重组报告书(草案)》等存在虚假记载。
康尼机电()投资者索赔条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年3月24日到年8月23日之间买入康尼机电()股票,并且在年8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投资者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