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证券报、国企观察
4月11日晚间,证监会、国资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有表示,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召开年报业绩说明会,并引导上市公司通过其他渠道主动对外发声回应市场热点和投资者关切,以及落实好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企业、疫情防控领域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并购重组等支持性政策安排。免除上市公司年上市初费和年费、网络投票服务费等费用,减轻企业负担。
近年来,上市公司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提升发展质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在当前复杂形势下,上市公司经营发展也面临新的考验。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委会议、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精神,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稳定企业预期
1、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和隐形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依法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上市公司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
2、坚持“房住不炒”,依法依规支持上市房企积极向新发展模式转型,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