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受限于以下条件:(1)持牌人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其附属法例);(2)持牌人不得持有客户资产(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释义条文);及(3)就第六类受规管活动而言,持牌人不得就要求将任何证券在认可证券市场上市的申请以保荐人身份行事。
天风国际投行:服务全面,贯穿企业客户的全周期全产品
01拥有完善的投资银行产业链
根据企业的生命周期和需求,我们向客户提供企业融资服务、股本发行服务、投资咨询及其他金融服务。透过我们提供的全方位、专业化、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我们希望能够协助企业全面提升每个成长阶段的核心竞争力。02覆盖港股及美股资本市场的配售承销业务
我们能够提供全面的港股及美股一级/二级股票市场的配售与承销服务,协助已发展成熟的企业客户进入国际资本市场上市集资,并提供相关的咨询顾问服务。另外,天风国际旗下子公司天风国际证券与期货有限公司预计会于年初正式完成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之Chaperone结构美股业务平台设立,并开展向美国机构投资者提供的美股承销与交易之相关服务。针对企业客户不同成长阶段的融资需求,我们在一级/二级股票市场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在配售承销业务中我们具体能为客户执行的事项包括:
就融资项目的架构提供意见及方案介绍投资者,并参与投资者的会议协调项目中其他委任的专业顾问、协助草拟融资协议、融资项目的公告和通函,及回答监管机构可能提出的问题协助处理与融资项目有关的其它合理事项03全方位的战略并购顾问服务
天风国际建立了完整投行业务平台,为一/二级资本市场运作、收购合并以财务顾问或独立财务顾问等角色提供服务,例如以财务顾问身份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或《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收购守则”)项下交易或合规事宜提供意见。根据企业战略需求,我们作为财务顾问主要提供以下服务:在并购顾问服务中我们具体能为客户执行的事项包括:
按上市规则或收购守则提供专业意见在交易过程中,根据上市规则及/或收购守则,与对家商讨交易之各项条款/条件及审阅协议进行尽职调查及/或取得相关文件代表客户与证监会、联交所等监管机构联络,以取得有关香港监管机构批准本交易拟备有关交易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公告及通函统筹参与交易的其他中介机构完成各项工作,直至交易完成我们期待通过投资银行平台与客户深入合作,与企业客户共同成长。若您对我们的投资银行服务有任何咨询,请通过ibdtfisec.